常见问题分类
职称证书丢失应如何补办?

补办按照“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办理。因职称纸质证书遗失或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办的,持证人须据实填写《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无主管部门的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由职称呈报部门统一到职称证书核准公布部门补办,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其中,需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补办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汇总后统一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补办。补办证书时提供两寸照片1张,2004年以前取得资格的需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评审表》复印件和核准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

已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的,持证人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补办。


评审要求